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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自:科技处 时间:2023-12-08 浏览:10字体大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及best365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下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次结题受理2019年重点项目,20202021年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以及2021年一般项目。

        二、受理时间

本次结题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1215上午10上传系统截止时间为1220日。

        三、材料要求

1.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包括:

1)结题报告(见附件项目结题报告封面内容已经初步拟定,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进行修改填写,资助金额填写:理工科类重点项目6万元/项,文科类重点项目4万元/项;基地平台项目4万元/项,青年项目3万元/项;一般项目理工科类1.2万元/项,文科类1万元/项);

2)研究报告(没有固定格式,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和参考文献等内容)

3)成果简介(没有固定格式,包括项目所取得成果的简要介绍)

4)成果附件材料(成果附件包括:已发表论文、申请或授权专利、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2.所有结题成果,均应标注该项目的资助来源、项目编号,否则不得作为结题成果。对于应用研究项目,必须提供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验收的相关材料。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需按照结题规定,只能独家标注的项目,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3.结题成果为论文、专利、鉴定成果等,须提供原件核对,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结题材料其原件核对由各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审核后需在成果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和审核人姓名;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交原件(原件不予退还)。

4.提交附件材料复印件要求:论文需提交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请在论文资助项目的信息下面用笔标注);专利、鉴定成果需提交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著作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等复印件;成果反响需提交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复印件。

5.结题成果附件置于结题报告书后一起装订。

6.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请按照管理文件规定执行。

7.申请书意见栏要求。

1)项目结题报告要求提供专家鉴定意见的,由项目负责人邀请专家签署鉴定意见,鉴定专家原则上必须是校内外同领域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本校专家不超过2名,专家组组长须为外校专家,专家评议后在《结题报告》末尾“专家验收意见栏”填写验收意见并亲笔签名。

2“科研部门管理意见”、“学校审核意见”一栏,请填写“同意申请结题”,日期统一填写1215日。省教育厅项目待科技处签字盖章后由项目负责人将所有签字盖章的页面拍照或扫描,替换结题报告相应页上传至结题系统,上传成功后务必下载查验是否上传成功。

3结题材料中如需盖其他部门公章,请在材料报送之前自行完成。如:求财务、审计签字盖章的,务必自行到财务处、审计处审核,完成签字盖章

四、其他要求

1.所有材料必须提交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请按如下方法命名:建立三级文件夹,一级文件夹以申报学院全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以项目来源命名,三级文件夹以项目类型命名,结题申请书根据项目来源及项目类型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文件夹中。结题报告书以“序号+申报人姓名”命名,申请结题的其它相关材料以“序号+申报人姓名+材料名称”命名,所有内容必须与“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一致。结题材料均需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

2.各部门报送纸质材料时,教育厅项目一式一份。同时必须报送包含本院所有申报省教育厅项目的“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省教育厅项目请排放在一起切勿与其他类别项目混淆

3.请各部门统一于2023年1215日上午10点前将审查合格的《结题申请书》、《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材料及《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报送至科技处。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含电子文档),概不受理。

五、注意事项

1.2019年重点项目、2020年优秀青年项目和2021年一般项目已到结题截止时间,对超过截止时间仍然不能结题的项目,省厅将予以撤项处理。

2.请各部门按照《best365体育官网平台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本部门的省教育厅课题结题及项目清理工作,对项目负责人提供的结题报告书、延期结题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等进行审核,杜绝弄虚作假,并按要求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确保上报材料符合要求。

3.科研项目到期后不能如期验收、结题的,造成的后果,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对学校声誉造成损害的,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停发并追回已发放的项目津贴,冻结并追回项目研究经费,申请人5年内不得再申报同类项目,并在申报其他限额类项目时作为参考因素。

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请交到科技处422办公室,联系人:蒋阅,电话:0746-6381332,邮箱:1047773298@qq.com

附件:湖南省教育厅项目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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